2016年12月13日,国海证券发生债券风险事件,公司原员工张杨等人,以国海证券名义在外开展债券代持交易,未了结合约金额约200亿元,涉及金融机构20余家,给债券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后,证监会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多方位采取措施,妥善化解了风险。
与此同时,为查找事件成因,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证监会组织力量,对国海证券债券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国海证券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合规风控失效、违规事项多发等问题。
为严肃法纪,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经营行为,证监会拟对国海证券及有关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其中,拟对国海证券采取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一年、暂停新开证券账户一年及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一年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公司在一年内限期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对张杨、郭亮2名违规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分别在10年、8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职务),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稽查部门调查处理,对与事件相关的5名违规人员移交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证券执业资格;对负有管理责任的2名分管高级管理人员撤销任职资格;对负有监督责任的3名历任合规总监公开谴责;对其他有关人员责令公司进行处分。证监会已向有关当事人送达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此外,对负责国海证券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还将对其执业质量进行核查后,依法处理。
对国海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继续秉持了“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引以为戒,加强对核心业务、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管理,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加强内部管控水平,切实发挥合规风控作用,有效保障各类业务规范运营,不得采取人员挂靠、业务包干等承包方式实施过度激励。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对经营管理混乱、合规风控失效、违法违规频发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证监会将依法采取暂停甚至撤销业务资格等措施;对不履职、不尽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法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撤销高管资格等措施;对未勤勉尽责的合规负责人,依法追究其监督、检查责任;对违法违规的“害群之马”,坚决清理出从业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