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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eepsmile0331

问题讨论: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是否可以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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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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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4: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企如河北钢铁、岳阳林纸均受限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应该对于向国有独资发行也是适用的
(六)定价管理。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底价,或者以存量国有资产吸收非国有投资者投资时国有产权的折股价格,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同时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技术等因素。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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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smile0331 + 15 + 15 谢谢楼上,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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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2 15: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jiangjiangjiang 发表于 2012-1-18 10:37
不行的。见“岳阳林纸”

岳阳林纸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预案确实进行了调整,但是从董事会决议上看,调整的原因并非和破净有关,发行价格变动只是一个方面,主要是募投项目有问题。所以想请教楼上何处此言,恳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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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2 2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如下:

1)理论上应可以,但要合法履行内部程序和外部程序,涉及国资的关键看主管国资部门态度;
2)如果是定向增发,还要看定向增发的对象是谁;
3)国办发[2003]96号不是很合适的法律依据,理由有二:一是其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并未涉及增发,二是2009年颁布生效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对“改制”有了专门的定义,增发未导致丧失国有控股地位的不属于该法所规制的改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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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2 23: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行?国家占股民的便宜啊,看交通银行去年的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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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09: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公开市场增发对原有股东的权益会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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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08: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不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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