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16 点击次数:1039
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自律监管工作,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监管理念,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 2016年,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族兴新材”,证券代码830854)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为严肃市场纪律,督促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完善公司治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给予族兴新材及董事长、总经理梁晓斌通报批评,给予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梁生涯认定其三年内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给予华林证券暂停从事部分推荐业务三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对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人员贺小波采取暂不受理其出具的文件三个月的自律监管措施。《关于给予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梁晓斌通报批评,给予梁生涯认定其三年内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给予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暂停从事部分推荐业务的纪律处分的决定》和《关于对贺小波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同时全文挂网。 一、族兴新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族兴新材股票暂停转让业务办理违规,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4.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 “一、暂停转让申请(一)”的规定。 2、IPO进展等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对于族兴新材的违规行为,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晓斌,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梁生涯负有责任。 二、主办券商华林证券未能勤勉尽责地进行有效事前审查和履行督导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 “一、暂停转让申请(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二十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5.7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二条的规定。贺小波作为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希望各市场主体从中吸取教训,挂牌公司应引以为戒,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主办券商应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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