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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yeqiu

请教整体变更纳税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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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1 08: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九楼十楼非常专业的回答,这个问题困惑我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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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8 21: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暂不需要缴纳,待转增注册资本时再缴纳,因现有规定只是对转增股本的行为视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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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08:5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缴纳的,实例:天龙光电上市成功后,股东后来是被查补了个税。
目前税局逐渐关注这块儿的水源了,可以参看税局最近发的相关的文。只是所以有人说暂缓缴纳是因为原上海地区政府几部门联合发文说暂免,等转让时再补。不过这个税中央是有一块儿的,不是地方说说就算了的,明显与国税局的文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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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00: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税总网站有一个问题回复,里面明确过“转增资本公积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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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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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7 00: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wflinda 发表于 2012-2-20 00:07
税总网站有一个问题回复,里面明确过“转增资本公积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大神能给个链接么  没在税务总局的访谈中找到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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