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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市场对中国联通混改公告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较为关注,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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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9 09: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7-08-25 来源:证监会

   2017年8月25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了证监会对2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以上内容详见官网要闻栏目),并回答了记者关于联通混改的提问。
  1、问:近期,市场对中国联通混改公告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较为关注,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评论?
  答: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理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稳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中国联通的混改对于深化央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试的重大意义。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调整前,中国联通已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中国证监会经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同意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适用2017年2月17日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今后其他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混改涉及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事项的,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切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也提请相关企业大股东等单位关注,混改方案凡是涉及资本市场事项的,均应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和现行监管规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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