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工作要求,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促进更多的资源优化配置到实体经济最需要的领域,持续增强首发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在审企业问题线索发现和查处,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我会于2017年上半年开展了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
此次现场检查,共涉及35家企业。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严格执行会计政策、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招股说明书部分信息披露口径前后不一致、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现金使用不规范、会计凭证编制不规范、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等问题。我会已通过反馈意见函形式告知并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予以整改、落实。
此次现场检查,是我会在新股发行常态化的同时,严控审核质量和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系统参与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的重要成果。此次检查,向稽查局移送了2家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对部分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处理。
检查中发现,广东科茂林产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账外支付费用、虚构利润,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涉嫌虚假转让股权消除同业竞争等问题;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涉嫌存在将公司资金大额提现存入实际控制人个人银行账户,通过供应商虚开发票后返还款项、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货款等方式将公司资金转移至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账外支付费用等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涉嫌违法违规,已将相关线索移送我会稽查部门处理。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原材料投入产出存在明显异常、银行存款日记账记载的交易对手方与资金流水显示的对手方不一致、部分费用确认金额与后附发票不符、开具无实际销售活动的发票等问题,在成本核算、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涉嫌违反发行条件,我会将视问题性质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监管措施;部分中介机构存在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核查不充分、重要事项尽调不到位、工作底稿不完善等问题,我会也将按程序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通过现场检查,持续向市场传导监管压力,其间有13家企业提交撤回申请。现场检查对净化审核环境、支持真正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发行上市起到了良好作用。
2017年下半年,我会将继续开展IPO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严把资本市场入门关,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资本市场风险,促进经济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