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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并购重组披露问题,求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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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16: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组预案披露纳入交易所信息披露直通车范围,交易所进行事后审核。”

请问这意味着一报材料就披露重组报告书吗?
发表于 2017-9-26 14: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至少披露下列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本次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至迟应当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盈利预测报告的,该报告应当经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同时公告。
所有的文件都是先公开披露,大概分为五个阶段,1、董事会谋划重组方案时,申请停牌;2、董事会公布重组预案,申请复牌;3、召开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4、申报证监会,等待受理审核;5、证监会通知召开重组委会议,会议期间至表决公布日,申请停牌。表决结果出来后次一日公共,并申请复牌。
说的已经够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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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9-26 16: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tengpeng 发表于 2017-9-26 14:26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 ...

哦,那就是只有董事会筹划期间和并购重组委会议期间停牌,其他时候都不需要停牌,对吗?求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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