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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IPO公司可否与员工共同设立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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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31 17: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IPO公司A,有一个子公司B,A持有B 70%的股权,剩下30%股权由A的员工甲持有,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清理?是否影响IPO?需要清理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需要清理,哪种方法比较合适?让甲辞职?让甲将持有的B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需要注意什么?有无案例?
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7-10-31 19: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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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规定禁止的,但是有和预审员聊这个事情,关心的都是是否有利益输送,不一定需要辞职的,建议是转为持有发行人股份,不要单独在子公司有一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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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7-11-1 08: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原因,历史形成的好解释一些,新设不如从别的地方把这块利益替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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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9: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sevenxy 发表于 2017-10-31 19:51
个人意见:

这个没有规定禁止的,但是有和预审员聊这个事情,关心的都是是否有利益输送,不一定需要辞职 ...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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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1 09: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NLW 发表于 2017-11-1 08:52
主要是原因,历史形成的好解释一些,新设不如从别的地方把这块利益替换掉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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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10 
发表于 2017-11-6 1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建议拟上市主体全部收回100%,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是持股员工的话,无非是一般基层员工或者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与拟上市主体一起设立子公司是不行的,那么基层员工出资持股的合理性、必要性、资金来源,是否有代持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等都是需要解释的,没有必要这么麻烦,建议早日收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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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6 11: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仌 发表于 2017-11-6 10:50
还是建议拟上市主体全部收回100%,没有禁止性的规定,但是持股员工的话,无非是一般基层员工或者是高级管理 ...

非常感谢您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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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1 11: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B公司的业务与A公司是否相同或者相似、是否有交易、人员是否有兼职?需要明确后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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