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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会讨论] 厦门万安IPO被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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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5: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和智能化产品销售服务,是目前国内专业技术实力最强、经营规模最大、资质最全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商之一。其IPO申请2012年3月14日被证监会否决。
根据预披露报告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PE+保荐。应该说一个拟上市公司这样做,大家对保荐人的公正性是有怀疑的。我统计了一下,从郭主席上台后(2011年11月初)至今,有PE+保荐形式的企业上会出具通过或否决意见(不含暂缓表决)23家,其中通过17家,分别是:创业板荣科科技、裕华光伏、吉艾科技、云意电气、掌趣科技、长亮科技、华灿光电、润和软件,主板海思科药业、百隆东方、东江环保、普邦园林、华声电器、人民网、首航节能、喜临门家具、日出东方(17家),否决:桑夏太阳能、万润科技、同力重工、环球印务、白云电器、厦门万安(6家),否决率26%,远远超过目前正常否决率10%左右。这也许是巧合,但不要把自己的成功建立在机遇之上。我更愿意相信这是一种信号:说明这种形式的IPO是被重点关注的,是被重点“照顾”的。当然,大家都知道,做IPO关键的一点是: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还是尽量不要招摇,不要选择这种PE+保荐的模式。厦门万安又是这种模式,中信证券保荐,金石投资(中信证券保荐的项目绝大多数都是这种模式),看看下次如果厦门万安有机会二次上会的话,还敢不敢拿这种模式赌一下?
2、财务指标有些瑕疵。存货周转率下降,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下降、经营现金流2011年比2009年下降较多。
3、2010年9月突击入股的四个股东:金石投资和其余三家地产企业或地产商,都有些问题。金石已经说过了,肯定是保荐的时候就说好了,但因为员工持股没有解决,所以没办法让金石进来。其余三家都是发行人的客户,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这种利益输送恐怕太明显了吧,这跟行贿有什么两样?怪不得中国股市搞不好,就是因为有太多人在吸股民的血,厦门万安让这几家股东不仅赚商业的钱,还让你赚股市的钱,双份回报,而且这些人的锁定期还是最短的,只有12个月,赚一把就跑呗!
4、募集资金最主要投向的项目——优化区域网络、扩大总承包业务项目,主要内容是在各地建办公室,以及各地推广的营运资金,总觉得好像有点问题,这个募集资金投向就像补充流动资金一样。
以上言论只是一家之言,不对之处请谅解。
                    2012年3月16日


补充内容 (2012-8-28 13:21):
关于不予核准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


  证监许可〔2012〕423号

  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于2012年3月14日举行2012年第41次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智能化产品代理销售两部分,2011年毛利比重约为75%、25%。其中,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市场竞争激烈,2010年你公司在建筑智能化前50名企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约1.29%。2010年9月,金石投资、滨江控股、自然人股东吴忠泉和杨铿增资成为你公司第四至第七大股东。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与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销售金额分别为4,386万元、4,981万元、3,08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3.21%、19.67%、9.54%。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不符。

  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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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7: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PE+保荐的否决率26%,哪来的数据?据我所知过会的不止17家,求辟谣!
补充 流动资金不行吗?现在不都在讨论存量发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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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11: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券商直投是证监会推出来的,就肯定不会搧自己的耳光,保荐+直投主要需解决的是谁先进入,如果是直投先介入,那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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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13: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主板,2011年总体的通过率也就75%左右,创业板略高,否决率绝对高于10%。

因此从数据上看券商+直投并不是否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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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14: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落实<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持有权益比例超过30%的直投基金、产业基金投资拟上市公司后,如证券公司再担任该企业保荐机构,要求直投子公司在现有股份锁定期要求基础上,承诺主动再延长股份锁定期不少于6个月。

这是去年11月落实的规定。既有此规定,便是认可保荐+直投的存在,又增加其6个月的锁定期。从形式上已经认可此类行为。
个人认为监管层不会自打耳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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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11: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出现瑕疵是导致万安被否的主要因素,和PE+保荐模式没有多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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