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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员工持股是否主要通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为什么不用普通合伙企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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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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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5 10: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2-4-7 21:19 编辑

各位,

目前员工持股是否主要通过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为什么不用普通合伙企业呢?请指教。谢谢
发表于 2012-3-26 09: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普通合伙的话存在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能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坐等高手深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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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10: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限合伙经营期限多为3-5年,如果从股改算起,可能没有上市就需要清算或延长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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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11: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我记得经过合伙人大会通过,可以延长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的。责任是一方面,税收是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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