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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3次会议于2018年1月15日上午召开。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第一部分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重组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亿家晶视70%股权,其中古予舟拟转让其持有的亿家晶视0.70%的股权,伍原汇锦拟转让其持有的亿家晶视69.30%的股权。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项内容组成。亿家晶视100%股权作价为132,000万元,亿家晶视70%股权需支付的交易总对价为92,400万元,标的资产的收购对价通过股份及现金两种方式进行支付,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占本次收购总交易对价的比例分别为55%和45%。 在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中,南通锻压拟以竞价方式向包括安民投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4,580万元,安民投资拟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上限的10%,即具体认购金额不低于4,45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等交易税费。 2、方案看点 (1)本次并购属于上市公司战略转型之举 上市公司传统主营业务为锻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液压机和机械压力机,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船舶、交通、能源、轻工家电、航空航天、军工、石油化工等重要行业或领域。 2017年7月,公司收购深圳市橄榄叶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收购橄榄叶科技100%股权,上市公司切入移动互联网全案策划和精准广告投放业务领域,开始逐步积累广告服务行业的经营经验,初步形成传统装备制造业和现代广告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经营模式。 本次收购亿家晶视70%股权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入商务楼宇视频广告细分行业,并且以亿家晶视和橄榄叶科技为广告业务平台,打造具备国内领先的集楼宇视频媒体广告投放和互联网广告精准投放为一体的“全媒体”广告业务板块,在进一步深化现代广告服务业产业布局的同时为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上市公司此次重组非常波折 上市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次交易方案。2016年5月31日,前次方案申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016年10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第7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前次交易方案未获得通过。上市公司在对重组报告书进行补充披露后,于2016年12月按相同的方案再次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前次方案,前次方案再次申报于2016年12月12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受理。后经上市公司申请,2017年9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上市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2017年11月17日,本次申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受理。2017年1月15日,通过并购重组委审核。 (3)前次重组过程中,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16年2月,原实际控制人郭庆综合评估了各潜在受让方此前与上市公司的合作基础、行业背景、经济实力以及交易价格等实质条件,而安赐投资亦看好战略转型后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在综合考虑了南通锻压的股本结构、自身的投资经验及行业整合能力后,双方协商确定由郭庆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350万股股份转让予安赐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的安常投资。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常投资成为南通锻压控股股东,姚海燕、郑岚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4)前次被否的原因 2016年10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第7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前次交易方案未获得通过。前次交易方案未获得通过的原因为:“并购重组委在审核中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公司申请材料未充分披露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实际控制结构及法人治理结构,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并购重组委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第十一条第(七)款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5)承诺业绩赌4年 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补偿义务人古予舟、伍原汇锦承诺,亿家晶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00万元、13,200万元、15,840万元和16,200万元。 (6)本次交易股份锁定 古予舟和伍原汇锦承诺,本次以持有的亿家晶视相应股权认购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限届满后,其所持股份按照如下方式解锁:①2017、2018业绩达成,解锁1/3;②2019年度业绩达成,解锁1/3;③标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古予舟、伍原汇锦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全部补偿义务后,剩余股份全部解锁。 (7)现金对价比例及支付安排 标的资产的收购对价通过股份及现金两种方式进行支付,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占本次收购总交易对价的比例分别为55%和45%。现金对价分三期支付。第一次支付:募集配套资金全部到账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或在标的资产交割后六(6)个月届满前(孰早)向古予舟、伍原汇锦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85%。第二次现金对价的支付:业绩承诺期第二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古予舟、伍原汇锦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10%。第三次现金对价的支付:业绩承诺期第三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古予舟、伍原汇锦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5%。 如果标的公司出现过渡期亏损或者业绩承诺未能达标的情形,则南通锻压向古予舟、伍原汇锦支付当期现金对价前,可以先行抵扣古予舟、伍原汇锦依据本协议应当向南通锻压支付的现金补偿款。 (8)收购剩余股权的后续安排 上市公司将视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由上市公司或其指定的主体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3年内,向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收购标的公司剩余30%的股权。该次收购届时需通过交易各方内部决策程序,收购方式为现金收购,收购对价以届时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各方将另行签订股权收购协议。若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存在违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有权终止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收购。 (9)关于保持控制权稳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安常投资持有上市公司22.92%股份,相比交易对方的合计持股比例12.42%,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安常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9.51%股份,姚海燕、郑岚通过安常投资和安民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1.00%股份,相比交易对方的合计持股比例10.57%,其他配套募集资金认购者合计持股13.41%。 安常投资、姚海燕、郑岚、安赐投资、何倩、韶融投资出具《关于保持控制权稳定的承诺函》。 古予舟、伍原汇锦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1)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五年内,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放弃行使所持有南通锻压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并且不会通过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征集投票权、投票权委托、对外让渡对应表决权等方式谋求或协助他人谋求对南通锻压的实际控制。 (2)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五年内,承诺人不向南通锻压提名董事、监事。 (3)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五年内,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增持南通锻压股份。” (9)房产瑕疵 根据华商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亿家晶视及其子、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效。部分租赁房屋的实际用途与规划、设计用途不一致,部分出租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部分租赁房屋合同即将到期、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致使租赁的持续性存在风险;但鉴于亿家晶视的经营对生产场地的特殊性没有要求,若现有场地无法持续租赁,可以另选场地租赁。另外,结合亿家晶视股东出具的《承诺函》情况,上述所有瑕疵情况对亿家晶视的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相关权属瑕疵、房屋实际用途与登记用途不一致、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或无法续租而给亿家晶视及其下属企业或分支机构造成损失的,由亿家晶视股东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综上,上述租赁房屋建筑物的瑕疵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影响。 (10)标的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传播模式 (11)标的公司雁行理论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核心团队基本保持稳定,并建立起务实、敏锐核心价值观,在亿家晶视“雁行理论”体系建设下,提高了公司团队执行力并形成一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全公司全天候在线联动管理体制。
3、审核重点 (1)关注本次交易与前次交易的调整 补充披露调减标的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测算过程、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具体安排。 (2)关注控制权变更及控制权稳定 ①补充披露安常投资作为合伙企业是否存在存续期限,姚海燕和郑岚通过安常投资控制上市公司的依据及前述安排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②补充披露安常投资受让上市公司股权的资金来源,是否包含非自有资金,如涉及借款的,补充披露借款期限、担保措施、偿还资金来源及偿还计划,以及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③安常投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与本次重组之间的关系,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及本次重组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 ④关注《一致行动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3)关注整合计划及管控措施 关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交易完成后保持核心人员稳定的相关安排。 (4)关注募集资金必要性 关注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以及可行性。 (5)标的公司业绩真实性和可持续性 ①关注亿家晶视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有无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历史合作年度有无经济纠纷、主要业务合同签订周期,请充分披露大客户依赖产生的原因、对亿家晶视持续盈利稳定性的具体影响及应对措施。 ②关注与主要供应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续期条件,是否具备排他性,并详细披露租赁价格合理性,供应商选择亿家晶视合作的商业合理性,代理广告点位广告播放机与亿家品视自有广告播放机的差异情况,亿家晶视是否存在依赖供应商的情形。 ③关注代理点位采购价格合理性、销售价格合理性分析,补充披露亿家晶视报告期内代理点位毛利率的合理性。代理点位采购模式对亿家晶视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④关注亿家晶视自有广告点位的合作期限、租金约定情况、支付方式、续期条件等。亿家晶视自有广告点位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以及合理性。自有广告点位上刊率理论上的最优上刊率。亿家晶视自有广告点位盈利能力的稳定性。 ⑤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在保证样本覆盖率的情况下对亿家晶视报告期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实地专项核查并提供核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核查范围、核查手段、核查情况、核查结论等, (6)估值合理性 ①结合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和在手合同情况,补充披露亿家晶视截至目前预测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实现情况。 ②补充披露亿家晶视预测期自有广告位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代理广告位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预测依据以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 4、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无条件通过。 5、案例小结 (1)本案例可关注的点很多,为争取通过审核极尽全力 本案例多次申报,前次审核被否,补充披露后,再次申报,然后撤材料,终止审核。冷淡期(一个月)后,减少标的调整方案再次申报。期间出现控股权变更、更换财务顾问、标的公司放弃投票权、不推荐董事和监事等。 本案例的特殊安排全部是为了更好地打消并购重组委的疑虑。经过一否、一撤、再次申报,方案已经基本全面贯彻了当前的审核理念。好多处理方式可能不是所有并购交易都能接受的,足见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诚意。 (2)并购业务尽量避免多标的同时收购 本案例多次申报,也是非常波折。从历次申报和历次方案调整我们也看到了上市公司根据审核导向进行方案完善。本次交易方案较前次砍标的,本次仅收购一个标的。审核过程中非常忌讳几个项目拼凑,之前万家文化也出现过多个项目一起参与重组被否的情况。并购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性比较大的交易模式。执行过程中,任何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无法推进,那么多一个标的,就多一些不确定性。 (3)关于控制权稳定相关事项 本案例中,控制权在前次重组过程中进行过变更,但是由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本次交易由于标的估值也不小,导致审核过程中对控股权稳定性产生质疑。由此双方均出具稳定控制权的承诺。为了打消重组委的疑虑,标的公司放弃表决权,且承诺不谋求控制权,不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和监事。如此的处理,真是诚意十足……。标的公司前次收购为100%股权,本次调整为70%可能也跟控制权稳定或多或少有点关系。 (4)剩余股权的处理 剩余股权30%将在3年内进行收购,剩余股权的处理有时候是权衡各方利益的一个非常有用的工具。如果对未来非常有信心,但是目前业绩又没有表现出来,这样标的公司股东可以留部分股权,待业绩表现优秀的时候以更高的估值卖给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过于分散,如果标的规模较大,非常有可能出现非主观意愿的控制权变更的情况,虽然有时候这种情况是各方都不想看到的情况,那么可以只收控股权,合适的时候再将其他股份收购进来。 (5)关于跨行业收购 前次交易为显著的跨界交易。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现金收购一个同行业的小标的,以解释本次交易不是跨界收购,有明显的协同性,以尽最大可能避免证监会将该交易列入跨界并购,进行审慎审核。 跨界收购虽然不禁止,但是也不是非常支持。当上市公司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审核也是可以通过的。跨界收购在审核过程中一般会列为审慎审核一类,主要考虑上市公司对该领域并不如他主业来得了解,管理团队也一般不具备跨行业管理的能力。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主要管理团队存在业绩压力,一般会较好履行经营义务,为避免后续扯皮,上市公司其实能够深入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也很少,虽然目前也是反馈意见例行要求解释后续的整合计划及管控措施,但是真正能够达到管控效果的可想而知。所以从内心来讲,我也是觉得跨界并购存在一定的风险。当然并非跨行业的都不会成功,成功的也有很多。只是成功需要很多条件。中国式并购最重要的一条:与好人做交易。如果你碰到了一个守规则的交易对方,他又是个好人,那么恭喜你,你已经成功了一半。 (6)报告书披露 报告书对重组相关协议全文披露,同时对私募投资是否需要履行备案程序进行说明。报告书披露合伙企业不用备案,之前合伙企业去备案是因为对法规理解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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