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3年底扩大试点以来在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服务实体经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扩大投资途径的重要渠道。随着市场规模扩大,有些挂牌企业、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市场交易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新三板规范发展。近年来,证监会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严厉打击新三板市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有效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统计显示,2016年以来,证监会稽查部门受理新三板市场各类违法违规有效线索51件,组织调查42件,调查启动率82%;依法立案33起,立案率79%。从案件类型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滥用持股优势单独或合谋操纵市场比重最大。稽查部门对29起违规披露、8起操纵市场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占该领域同期启动调查数量的88%。从违法主体看,挂牌企业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做市商涉案最多。近两年,证监会已经对9起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其中违规披露8起、操纵市场1起。另有21起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并进入审理程序。参仙源公司财务造假、晨龙锯床违规披露、易所试与中泰证券合谋操纵市场等一批典型案件被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这些案件显示,一是财务造假隐患大。有的挂牌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金融票证人为制造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持续流入假象,虚增利润1.5亿元。有的通过费用违规资本化少计成本,通过关联交易多计收入,虚增利润1.3亿元。二是串通欺诈问题多。有的挂牌企业与做市商合谋,为了以目标价格增发股票,利用资金优势约定交易,操控利好消息披露节奏拉抬股价。有的券商从业人员为了降低业绩考核基准与外部投资者串通,以远低于其他做市商报价和即时成交价的价格连续申报卖出,操纵多只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三是顶风作案动机杂。有的挂牌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了高价减持通过高杠杆配资成立资管计划,大额对倒诱骗他人接盘。有的为了进入创新层滥用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连续买卖提高成交量。
为加强监管执法,保护投资者权益,近年来证监会着力强化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对挂牌企业专项检查,严查违规占用资金,督促中介机构提高业务质量。二是在日常监管检查的基础上与全国股转公司建立违法线索会商机制,超过一半的违法线索来自股转公司。三是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部署和办理多起重大典型案件,及时释放执法信号,提升执法威慑。四是与公安司法、审计监督、法制工作部门就新三板监管执法和法律适用问题专题研讨,形成共识。
下一步,我会一方面将继续积极推动新三板市场监管条例出台,增加新三板市场制度供给,另一方面,我会将持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对专门领域的违法乱象集中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