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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先锋证券发行围观委意见 之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投围字[2012]005号 第一部分 历史沿革及规范运作(参会委员:woshisui缺席)
(暂缺)
第二部分:业务和技术(参会委员:epeng缺席 意见由候补委员狼马提交)
一、主营产品---过于单一
说白了,公司的主要产品就是平板电视的定制电源。
风险揭示中披露:“2011年,公司的收入结构中,定制电源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9.15%,其中,平板电视定制电源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1.54%。公司存在主要收入相对集中于平板电视定制电源产品的风险。”
对此,公司解释:“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拓展了包括非平板电视消费类定制电源、工业类定制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及其他产品在内的新产品系列。2009年,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988.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45%;2010年,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8,628.06万元,较2009年增长6,639.2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上升至16.66%;2011年,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4,055.65万元,较2010年增长5,427.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上升至18.46%。2012年起,公司还将向市场拓展变频空调电源、变频微波炉电源、电力电源、云计算服务器电源及金属焊接电源等新产品,预计新产品的出货量及销售收入仍将持续大幅提高,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和收入结构。”
二、主要产品市场容量----暂可乐观
2010年全年市场规模达到96.24亿元,同比增长约22%。 随着我国平板电视出货量的稳步增长,未来五年我国平板电视定制电源市场也将保持快速增长,预计2015年,我国平板电视定制电源市场规模将达到143亿元以上。
评价: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容量目前将近100亿,预期至2015年均持续增长,电源学会给出的市场容量预测暂时还是可以乐观的。
但是,平板电视让我们想起当年的彩电市场,5年会怎么样?
三、竞争情况---产品毛利率较低,缺乏核心优势,依赖规模效应
1、披露平板电视电源竞争情况不够充分
“平板电视定制电源市场竞争主要集中于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厂商。在平板电视定制电源产品领域,本公司已在国内取得领先的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连年名列前茅。”
这里没有披露具体相关数据和排名资料来支撑“本公司已在国内取得领先的市场地位,市场占有率连年名列前茅。”的论断,总让人感觉有点余味。
不过从公司的销售数据,对比电源学会的统计数据,大概占有市场5%的份额,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招股书没有披露,仅简单介绍了几家竞争厂商。
2、与同类上市公司比较:
序号 | 公司简称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电源类业务 | 1 | 动力源 | 27.77% | 33.38% | 36.79% | 2 | 中恒电气 | 33.26% | 36.86% | 34.16% | 3 | 奥特讯 | 34.17% | 40.15% | 39.13% | 4 | 长征电气 | 37.91% | 40.13% | 42.75% | 5 | 科陆电子 | 41.00% | 23.37% | 28.59% | 6 | 茂硕电源 | 26.03% | 26.01% | 22.31% | 工业自动化类业务 | 7 | 汇川技术 | 51.55% | 46.32% | 44.74% | 8 | 英威腾 | 40.51% | 41.40% | 40.95% | 9 | 海得控制* | 29.47% | 19.44% | 14.26% | 本公司电源业务毛利率** | 24.33% | 24.58% | 26.66% | 本公司工业自动化业务毛利率** | 44.64% | 40.87% | 12.55% | | | | | | | | | 公司在上表做比较前,专门就上述上市公司与本公司产品的区别和联系做出了一个说明表格,说明上述上市公司均未切入本公司主营的平板电视定制电源业务。
显然,从上面表格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偏低,仅25%左右,且报告期内持续下滑,主要原因为产品价格下降。说明产品议价能力较差,公司规模效应是主要竞争力。
四、产销情况---前五名客户销量占比较高,原大客户订单大幅减少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具有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
报告期内,对前五名终端客户的销量占比较高: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11年 | 1 | 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 6,062.20 | 7.93% | 2 | 深圳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 | 5,224.91 | 6.83% | 3 | VIDEOCON INDUSTRIES LTD. | 4,726.23 | 6.18% | 4 | 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4,348.77 | 5.69% | 5 | 新世纪光电有限公司 | 3,596.78 | 4.70% | 合计 | 23,958.89 | 31.33% | 2010年 | 1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6,293.64 | 12.14% | | 2 | 深圳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 | 5,901.42 | 11.38% | | 3 | 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 3,079.14 | 5.94% | | 4 | TCL王牌电器 | 2,709.02 | 5.23% | | 5 |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 2,594.71 | 5.01% | 合计 | 20,577.93 | 39.69% | 2009年 | 1 |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 6,128.89 | 16.80% | | 2 | 深圳市康冠技术有限公司 | 4,250.62 | 11.65% | | 3 | 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 2,753.57 | 7.55% | | 4 |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 2,537.05 | 6.95% | | 5 | TCL王牌电器 | 1,683.38 | 4.61% | 合计 | 17,353.51 | 47.56% |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庭视听消费类电子产品的企业,主要经营模式为ODM,客户主要包括国内外知名电视厂商。2011年,本公司向兆驰股份的销售金额为1,932.68万元,较以前年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一方面是由于本公司对兆驰股份销售的产品毛利较低,受产能所限,公司主动收缩了对其大部分毛利较低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兆驰股份调整发展战略,着手扩充自制电源生产规模,也影响了其对本公司的采购。”
公司通过提高其他客户的销量并加强了出口,使得总体销量保持良性增长。
另外,客户和供应商均有关联方Tcl系的企业,在关联交易公允性方面都给了较为充分的说明。
五、房产租赁问题---一次性付款长租15年没有房产证的房产
“房产租赁风险 根据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深科工贸信高新复[2011]2112号、深科工贸信高新复[2011]2113号及深科工贸信高新复[2011]1147号文件,2011年4月1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深圳驱动公司、深圳控制公司与紫光信息港签署了《房地产租赁合同》,并于2011年5月11日办理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约定租用其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A、B、C、D、E室面积共计为6,543.73平方米的房产。目前,公司已将主要办公场所搬迁至上述租赁房产。
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期届满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续租两次,每次五年。根据发行人于2009年8月18日与紫光信息港签订的《租赁意向书》,公司已于2009年和2010年分别向紫光信息港预付全部十五年之租金共计48,821,890.00元。 如果由于非发行人的原因导致续租不能实际履行,则紫光信息港同意将发行人已经预付的租金扣除实际已经发生的部分后,加算银行同期利息返还给发行人,并且赔偿发行人所遭受的损失。但是,公司届时仍存在因紫光信息港支付能力不足而产生呆账、坏账的风险。本公司已经投入的装修费用、搬迁费用也存在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已经承诺:若五年租赁期满后,本公司与紫光信息港达成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续租事项未能如期实现,因此导致本公司已经预付款项产生坏账风险或本公司产生其他损失风险,其愿在毋须本公司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任,使本公司不受到该等损失的影响。”
另外,该租赁房产的房产证仍在办理中,没披露办理进展情况。也许这个现象在深圳科技园区比较普遍,预审员与审核委员懒得关注了。
结论:最大的问题是主要产品较为单一;毛利率较低,且持续下滑。
其他方面综合还算不错,给予中性偏弱评价。
沿革和募投感觉没有太大问题,如果公司财务方面不能提高总体印象分的话,过会就有难度了!)
第三部分 财务会计(参会委员:lxy43480209)
从公司的财务方面来看,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主要为定制电源产品 ,每年的净利润(扣非后)快速增长,得益于公司所处的行业,且公司的现金流好看,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80.39万元、4,332.42万元和13,708.78万元。招股书有不少可以值得借鉴的地方,但是公司在房产及土地方面有着诸多疑点,本人认为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见下面分析。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间从2010年起: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遵循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自2010年1月1日起,本公司遵循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二、合并报表范围(利润表合并统计)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 2007.12 | √ | √ | √ | MEGMEET USA,INC.
| 2008.5 | √ | √ | √ | 麦格米特应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2010.7 | -- | 7-12月 | √ | FESICU HONGKONG LIMITED
| 2010.5 | -- | 6-12月 | √ | 株洲麦格米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2010.12 | -- | 12月 | √ | 南京麦格米特驱动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2011.3 | -- | -- | 3-12月 | 深圳市麦格米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2011.6 | -- | -- | 6-12月 | 南京麦克米特控制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2011.11 | -- | -- | 11-12月 | 因公司前后合并范围发生较大变化,初看认为公司为拼凑业绩,在报告期内进行了一些收购行为。经过前面历史沿革的描述,除美国麦格米特为收购外,其他子公司均为发行人自己设立。
三、关联交易的处理(用作参考)
1、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麦格米特存在关联交易。为解决持续的关联交易,在发行人下面新设立香港菲斯克,承接原香港麦格米特的业务,后将香港麦格米特注销。
2、关联交易的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香港麦格米特在2009年和2010年发生关联交易,招股说明书详细披露了公司最后的销售客户以及价格公允性分析。
四、股份支付 (用作参考)
1、2010年度向职工转让股权所形成的股份支付 2010年6月,本公司控股股东童永胜及其他8位股东向王涛等37位职工转让本公司8.712%的出资额,转让价格按每元出资额人民币1元,转让总价款人民币1,054.20万元。综合考虑受让各方取得股权的时间、锁定期限、公司盈利状况变化等因素,本公司参考惠州TCL创投于2010年3月的入股价格,将每元出资额公允价值确认为人民币4.56元,此次转让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8,071,520.00元,扣除职工为获取该股权所支付的对价人民币10,542,000.00元,该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7,529,520.00元。
2、2011年度向职工增发新股所形成的股份支付 2011年3月8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高军等14位职工增发新股1,290,000股,增发价格每股人民币2.20元,总价款人民币283.80万元。综合考虑新增股东取得股权的时间、锁定期限、公司盈利状况变化等因素,本公司参考无锡TCL创投于2010年12月的入股价格,将此次增发新股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每股人民币5.81元,此次增发新股的公允价值总额为人民币7,494,900.00元,扣除职工为获取该股份所支付的对价人民币2,838,000.00元,该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656,900.00元。 本公司将上述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管理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2010年度、2011年度确认管理费用、资本公积的金额分别为37,529,520.00元和4,656,900.00元,确认管理费用、资本公积总额为42,186,420.00元。
五、公司本身无生产性房产(重大风险点)
1、无形资产
各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形资产净值的主要构成如下:
【分析】公司2009年和2010年没有土地,那么2009年和2010年的房产依附的土地权属?招股书未进行说明。
第六节 自有土地 也只有一块2011年购入的土地
2、租赁房屋的蹊跷
租赁合同如下:
2011年4月11日,本公司、深圳驱动公司及深圳控制公司分别与深圳市紫光信息港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及《补充约定》,约定:(1)本公司租赁深圳市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A、B、C501-503、D、E,面积为4,741.96平方米;深圳驱动公司租赁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的C505、C507、C509、C511、C512、C514、C516,面积为1,196.49平方米;深圳控制公司租赁清华紫光科技园5层的C504、C506、C508、C510,面积为605.28平方米。租赁期限均自2011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4月11日止。(2)前述租赁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有权在不违反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续租两次,每次续租期限为五年,三次租期合计为十五年。(3)三次租期的租金标准为第一期每平方米40元/月、第二期每平方米41元/月、第三期每平方米42元/月。本公司、深圳驱动公司及深圳控制公司所签署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书》均已办理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凭证编号分别是南FA016417(备)、南FA016415(备)及南FA016416(备)。
计算过程:
每年应支付的租赁费用=(4,741.96+1,196.49+605.28)*40*12=6,543.73*40*12=314(万元)
支付的金额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2009年8月18日与紫光信息港签订的《租赁意向书》,公司已于2009年和2010年分别向紫光信息港预付全部十五年之租金共计48,821,890.00元。
【疑点】
为什么公司租赁15年的房屋,前2年将租金全部支付?利益输送?
第四部分 募集资金运用(参会委员:liver25 缺席 已退出)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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