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586|回复: 2

[疑问求答] 收购要约的竞争要约问题,求解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21 23: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收购要约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另外又说了“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那届满前15日前,其他收购人可以发出竞争要约吗?还是说可以在届满前15日内发出竞争要约,不过提示性公告要在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前发出?
不知理解是否正确。
发表于 2018-7-22 12: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日期是同一个日期呢?不就可以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7-22 19: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爱的骨头 发表于 2018-7-22 12:30
两个日期是同一个日期呢?不就可以了吗?

“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这个说明了提醒性公告不允许初始要约收购期届满前15日内发,必须在15日之外发。
“收购要约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这个说明了收购要约届满前15日内可以出现竞争要约。

这两条之间的差异存在一个缝隙,因此提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15:47 , Processed in 0.177892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