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110|回复: 1

在上市后一年内股东发生股权转让是否符合规则?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2-9 17: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OSCO 于 2010-9-12 23:25 编辑

A企业持有拟IPO公司B的股权,持股超过5%,为公司第4大股东,根据上市规则规定,A在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转让股权。那如果在上市后一年内,A的股东将A的股权转让给C,这样是否符合规则?
发表于 2009-2-10 12: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投资者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控制权,而受其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达到前条规定比例、且对该股东的资产和利润构成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因此,可以转让,并且根据衰减原则,不须履行信息批露义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9 06:11 , Processed in 0.189273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