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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已竣工,要自用和出租一部分,请问要缴纳什么税,什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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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17: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烦请高手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2-5-22 19: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增值税;自用不交税;出租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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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2 22: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王军 于 2012-5-22 22:29 编辑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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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13: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一个小税种,销售和租房都涉及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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