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提高发行审核工作质量,强化发审委队伍建设,证监会正在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选聘发审委委员。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自今日起就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向社会公示。
社会各界如对公示的发审委委员候选人有不同意见,请及时提出,我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关于公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我会已启动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换届工作,相关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组织推荐发审委委员候选人。为强化社会监督,使发审委选聘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会现将各单位推荐的本次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上述公示的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如有需反映的问题,请于2018年12月4日(公示期7天)24:00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部门)及联系方式,便于我会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
(传真:010-88061240;电子邮件:fsw@csrc.gov.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发审委遴选委员会;邮编:100033)
中国证监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