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803|回复: 2

国税函1997年198号文现行有效吗?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5-30 13: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当地税局问我们企业的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5-30 14: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意思,他们是专家啊,还问你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0 23: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1997]198号 , 这个文件是现行有效的,没有查找到你说的“国税1997年19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第289号, 是对上一个文件的补充,可参考。

点评

是国税发[1997]198号  发表于 2012-6-4 13:59

评分

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orange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6 06:16 , Processed in 0.187695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