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3000|回复: 2

创业板询价非公开的募投资金能否全部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19 17:21: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创业板上市公司,询价非公开募得一笔钱。但是现在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执行,公司经营上又很缺钱,想要把剩余的募集资金(70%左右)全部用于补流,请问是否可行?如果不可行,是否有法规限制?询价非公开的确要求募投补流不得超过30%,但是并无法规要求募投变更后补流不得超过30%啊,公司问得我是哑口无言,求各位大神相助。
发表于 2018-12-19 19: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股东会审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9 22: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1、政策规定的变更募资项目,用于补流,只有两种情形:一是暂时补流,二是超募资金补流。
2、该上市公司不存在变更用途,暂时补流、超募补流的情形。
3、鉴于资金已经募集,为了发挥其作用,可以考虑选择参照《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13条第5项规定:“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量、其余资金的筹措渠道。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应当明确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等事项。”通过招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方式使用该资金用于补流,但是有巨大的风险,建议事先向交易所咨询,防止被认定为虚假陈述非公发股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1 16:36 , Processed in 0.193365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