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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6: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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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过半数出席监事会,否则形成不了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决议需要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四条: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说明:监事应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避免出现与公司董事、高管有关联关系的情况。如果出现关联关系则应当回避,这样就会出现非关联监事不到全体监事一半的情况.
<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没有说出现关联关系的情况下监事是否应该回避,按照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如果都没有规定。我建议实际做法应由有关联关系的监事提出回避,由监事会来讨论是否回避。如果没有回避作出了监事会决议,不因此导致监事会决议无效。
上述法律均说到: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是公司法条文:
第五十六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一百二十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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