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公告〔2019〕641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拟启动2019年挂牌公司所属层级的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5月6日起,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分层管理办法》正式启动2019年市场分层调整工作。 二、拟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最迟于2019年4月30日前,经主办券商督导后,公开披露《分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关制度。 三、拟进入或维持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分层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资格证书。 四、拟进入或维持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可在“中国结算”APP查询确认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的要求。做市商计入合格投资者数量统计范畴。 五、拟进入或维持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应当于5月6日至5月8日,通过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统一门户—分层支持平台系统”(https://bpm.neeq.com.cn)完成进入或维持创新层的申报。挂牌公司应当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主办券商应当勤勉尽责,做好挂牌公司填报数据的事先审查、督导和核实。 六、全国股转公司在官网公示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名单后,有异议的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全国股转公司公示创新层初步筛选名单之日起3个转让日内,通过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异议,并及时将异议申请和证明材料上传至分层支持平台系统。 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高度重视2019年的市场分层调整,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实施过程中遇有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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