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智能证照卡应用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其IPO申请2012年6月15日被证监会否决。 根据其预披露报告,主要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中介的问题。绿大地成立到IPO连续七年担任其审计工作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也负责雄帝科技的审计,这样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发审委的委员是有担心的,尤其是最近有消息说证监会将“严管造假源头会计所,鹏城违规可能面临超级惩罚”,所以这样的地雷让雄帝踩上了,是运气不好。但结合公司很多财务数据的问题,也只能让别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2、预披露报告错误百出。一页上面就出现了一个公司三个名字:青岛葳尔、青岛威尔、青岛维尔,还有一大堆错误,你说发审委的委员会当老师给你改错吗?公司发给他们当老师的工资了吗?你自己都对自己的东西不认真,别人也无法认真对待。 3、对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销售2407万,2010年销售额1.6万,对国民技术采购2011年541万,这个业务做账应该采用来料加工方式记账,这样就减少了公司的销售收入。另外,预披露报告应该详细解释这种对公司产生重要效益的大合同的生产流程、生产成本等问题,否则让人怀疑。 4、商标问题。2010年12月13日,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2项商标,商标局于2010年12月24日受理,于2011年8月4日被驳回。新商标在2012年2月28日重新受理,但还没有最终审批。 穿越。公司的一个商标首次申请日期是2010年12月13日,首次受理日期是2010年12月24日,驳回日期是2010年8月8日。商标局的人都是神仙啊! 5、财务指标。 存货连续增长。2011年末较2010年增加一倍,主要是公司在12月发给各公安系统的电子护照一体机、电子护照阅读机等尚未验收。但没有对后续是否验收是否合格进行说明。 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重分别为42.84%、62.19%和64.58%。相对较大,尤其是2011年又增加了国民技术。 以上言论只是一家之言,不对之处请谅解。 2012年6月21日
补充内容 (2013-1-25 17:39):
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决定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6月15日举行2012年第50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你公司反馈意见回复中财务数据存在多处前后不一致的情形,如2011年度数据中“本期外购存货”前后反馈差异-13,100,362.22元,“应收票据余额的减少(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前后反馈差异-1,801,550.38元,“应收账款余额的减少(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前后反馈差异-1,437,062.88元。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你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不符。
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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