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切实承担对保荐项目的核查把关责任,提高科创板公开发行信息披露质量,日前,上交所启动了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的现场督导工作。首次督导涉及两家保荐机构,上交所将分别派员前往保荐机构所在地。 本次现场督导,是在对两家申报企业已经发出两轮审核问询后进行的。在前期审核问询中,相关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对业务模式、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等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够清晰;对主要客户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合同支付金额与服务内容匹配性、收入确认时点与同行业公司一致性,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证据不充分等。现场督导将通过调阅资料、证据核对、人员约谈等方式,着重了解保荐机构对相关申报项目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核查把关是否到位,要求其做出相应说明或者做出补充核查;同时,将检查保荐机构尽职调查责任落实、内部程序合规性、保荐工作质量等方面情况。 上交所对发行上市审核,主要通过提出问题、回答问题方式展开,督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对保荐机构开展相应的现场督导,是试点注册制下问询式审核的补充,主要是出于压严压实保荐机构把关责任,提高发行上市审核质量和效率等现实考虑。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规则明确要求,在试点注册制的审核中,必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核查把关作用;保荐机构作为主要中介机构,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并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3月18日科创板受理企业申请以来,已有35家保荐机构申报了127家企业。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大部分保荐机构能够按照业务规则和执业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但也有部分保荐机构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制作不到位、问询回复不到位等情况,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影响到审核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对保荐机构开展现场督导,是上交所按照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理念和现实要求,更好地履行审核职责,更有效地发挥好审核职能的探索。从实施目的和方式看,所开展的现场督导,将结合审核问询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侧重于保荐机构,有别于通常进行的对发行人的全面现场检查。本次现场督导预计两周左右完成,该时间计入上交所审核问询时间,但不计入发行人回复时间。同时,现场督导不影响审核程序的推进,审核无须中止。对现场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上交所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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