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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控股公司和发行人共同持有发行人子公司是否一定需要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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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20: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大大,我在2010年9月的保代培训笔记中看到如下说法:

4、发行人与关联方设立合资企业
与董监高及其亲属、以及实际控制自然人合资的,要清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同设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加以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建议但不强制清理,关键看是否存在实质影响及影响大小。


那应该就是认为“控股公司和发行人共同持有发行人子公司”,原则上是不会被认为存在同业竞争,不是必要被清理。

我查了一下实际的案例,貌似在已上市的公司中有蛮多的(有一家云铝股份000078,全部子公司都是和控股股东一起持有的,做增发时也不存在问题),可是在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中没找到,不知道各位大大有没有知道哪家公司是有上述情况没有清理就报会的?先谢谢各位


我只找到了亚夏汽车(法人)和数字政通(自然人)这两家公司曾经存在过这种情况,可是在上市的最后一年还是都清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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