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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 09: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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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可以发现,2003年、2004年、2005年上半年利润有一半以上来自专有技术转让收入,只是不知这些专有技术转让收入受让方到底是谁?这使我想起了四年前质疑的神龙发展(原名福建福联,现名闽越花雕),它大部分收入和利润都是虚构的,后来受到证监会的查处,查处主要事实就是虚构设备租赁收入,往往根据一纸与关联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确认巨额租赁收入,可笑的是,当证监会延伸到关联方审计时,发现关联方根本没有反映该笔租赁支出,最典型的是关联方出售回租,可关联方根本没有反映资产的减少。亿阳信通的专有技术转让收入也需要延伸审计,到这些受让方账上去看转让款是否支付了,这些受让方买这些技术到底是用来干吗?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查明这些受让方是否与亿阳有潜在的关联关系。
【案例十】 神龙发展2002年年报虚增税前利润44,725,509.22元,坏账准备披露不实,且对订立重要合同等重大事件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一) 虚构神龙发展及其子公司上海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联国贸”)、福建省中威纺织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纺织”)与优星纺织(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星纺织”)的设备租赁收入,虚增税前利润15,518,930.56元,且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二) 虚构子公司福建省绿得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得生物”) 的并表子公司福州绿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得商贸”)与福建麟麟啤酒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啤酒”)设备租赁收入,虚增税前利润4,446,473.85元,且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三) 虚构子公司上海福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福联投资”)与福清鑫龙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食品”)设备租赁收入,虚增税前利润3,168,727.22元,且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四) 虚构子公司绿得生物与麒麟啤酒、鑫龙食品的商标租赁收入,虚增税前利润5,317,928.06元,且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公告义务。
(五) 提前确认投资收益,虚增税前利润6,459,299.78元。
(六) 虚构子公司福建省福联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联经贸”)与优星纺织的信息服务收入,虚增税前利润944,500元。
(七) 隐瞒神龙发展及其并表子公司绿得生物、孙子公司绿得商贸与优星纺织等七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虚增利息收入9,239,889.50元(合并后),虚增税前利润8,869,649.75元(合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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