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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非公开发行是否存在余额包销的风险?--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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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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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2 10: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正在做一个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项目,在内部审核承销协议的时候,风险控制部的同事提醒项目组成员余额包销方式有潜在风险。本人在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工作指引里面也未找到发行相关的细则,参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第二十一条 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六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时效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是否意味着中小企业私募债非公开发行备案审核通过后,如果投资者未找齐,只是部分发行(比如:1亿私募债只发行了8000万元),那承销商是否存在余额包销的风险,要将剩余的债券全部认购。或者可以不认购剩余债券,认定只发行8000万元债券。因为没有必要再去备案一次,求论坛的各位高手帮我解答一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发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余额包销的风险?最好能提供相关法规法条,谢谢!! 
发表于 2012-8-23 15: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问这个问题,如果按照楼上说法,承销金额方面方面写的是不超过1亿股,那么发行了8000万,是否重新申请备案即可?这样话是否就没有包销的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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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10: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问,对承销方面的流程还是有很多不明白。在上述情况下是不是以承销协议约定为准?如无约定,承销商一般会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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