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实时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开发、SIS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其第一次IPO申请在2009年12月29日被否决,第二次IPO申请2012年7月31日再次被证监会否决。 根据其预披露报告,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注册有瑕疵。公司2000年10月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分期到位。但直到2004年11月25日,公司才完成注册资本全部到位的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按照公司法,“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这是违反公司法的。 2、公司2011年10月调整了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从表面上看,更谨慎了,减少了2009年初的财务报表中的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变更的影响数791万,也就是调减了期初留存收益791万。注意,如果这些业务没有出现退货等问题,这些利润将会直接反映在09年以后的三年报表中,也就是增加了这三年的利润。 所以,在报告期内不要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否则会让人怀疑。 3、财务报表。 应收账款连续三年增加,2009年、2010年和2011年,麦杰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774.37万元、5619.34万元和6721.64万元,年均增幅为33.35%。2009年、2010年和2011年,麦杰科技销售收入分别为4698.10万元、6702.92万元和8082.44万元,应收账款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0.34%、83.83%和83.16%。并且,公司通过变更会计政策,09至11年度减少了应收账款1319万、789万和1461万。从这样看,公司的大量收入都变成了应收账款,公司的现金流有问题。 资产负债率太低。2011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只有7.66%,很难说明公司需要融资。 由于应收账款太多,所以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也比较低,2011年只有1.46 。 4、募集资金中29.4%用于购买房产,这样有多大必要?公司原来是轻资产结构,这样购买房产让人有故意圈钱的看法。 另外,公司好像还存在和前一次IPO披露不一致的问题,这个问题一定要注意,上海冠华就是这样二次被否的。公司还存在比较依赖电力行业的问题,虽然本次已经有所改观,在环保领域有所开拓,但电力行业占比还是非常大。 以上言论只是一家之言,不对之处请谅解。 2012年8月28日
补充内容 (2013-1-25 17:27):
关于不予核准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决定
上海麦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了你公司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创业板发审委)于2012年7月31日举行2012年第64次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审核。
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前次申请公开发行时,你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预披露了招股说明书。该招股说明书披露,你公司2009年前三季度收入为3,169.94万元、利润为1,303.34万元;预测2009年第四季度收入为2,055.54万元、净利润为908.85万元,预测2009年全年收入为5,225.48万元、净利润为2,212.19万元。你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过程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则显示其未能实现前次申报时披露的盈利预测且数据差异较大。上述情况表明你公司报告期内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创业板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二十条的规定不符。
创业板发审委会议以投票方式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进行了表决,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申请未获通过。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62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你公司如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可在本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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