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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正在有序推进,建立电力现货市场将是下一阶段竞争性电力批发市场建设的主旋律。经典现货市场理论以机组发电生产的短期边际成本决定市场出清价格,单纯依赖该现货市场价格会给市场的稳定运行带来隐患:对存量机组而言,决定现货市场出清价格的边际机组的固定成本支出无法得到合理补偿;非边际机组的固定成本支出虽然能够通过自身边际成本和系统边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得到部分补偿,但是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以风光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的电力系统中,短期发电边际成本持续降低,固定成本回收的不确定性将进一步增大。固定成本回收缺乏稳定预期,会使得发电投资风险增加,难以有效引导充足的发电容量投资,从长期来看无法保证发电容量充裕性,这将危及电力系统安全及电力市场稳定。
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电力市场建设实践均表明,在建立竞争性电力批发市场的过程中,需要设计相应的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从而能够给予发电容量投资回收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以引导发电容量有序投资,保障发电容量的长期充裕。但是,各市场的做法不尽相同,大体可归纳为建立稀缺定价机制、建立容量市场和建立容量补偿机制三类。
对于我国而言,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风光等清洁能源将实现快速发展,而风光大规模的并网需要足够的配套储能或者辅助能源才能保障电网的稳定性。在储能实现大规模商业化运用前,参与调峰的火电机组容量决定了风光的并网装机规模。在火电机组大量承担调峰任务后,其利用小时数将明显下降,相关运营企业会出现亏损,因此必须出台合理的容量成本补偿机制保障相关企业运营和投资的积极性,以此保障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性。
容量补偿机制是指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对单位容量补偿标准和各发电机组可补偿容量的核算,实现对发电容量成本的合理补偿,主要适用于电力市场发展初期。该机制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国外有成功的实践经验,能够有序引导发电容量投资,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容量补偿机制可能是我国现阶段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的较优选择,以实现向竞争性电力批发市场的平稳过渡。
容量补偿标准(容量电价)基于边际成本法计算,能起到引导未来投资和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可补偿容量需分电源类型核算,充分考虑各类电源的技术经济特性以及市场的供需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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