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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人下换股收购中优先购买权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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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4 11: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操作中遇到一个现实的案例,挺纠结,希望大家多帮忙提提意见:

案例:A是总公司,分别拥有B公司51%股份和C公司100%股份,A现准备将拥有的B公司股份通过换股转到C公司名下(C公司可增发股份来支付给A公司)。最终C公司拥有51%B公司股份,A公司仍拥有C公司100%股份。

我的理解是:首先我会判断本次操作不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要求,只能按“一般性税务处理”操作。即A公司会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C公司暂不缴纳。
正常情况下,A公司与C公司可以按较低的对价进行51%的B公司股份的换股操作,比如相当于帐面价值,这样的话,A公司的缴税(C公司本次操作不用缴税)基本就没有了,或者以 稍高的溢价象征性的交些也可以。

但我的问题是:如果拥有B公司49%股份的另一股东F公司不同意本次转让的话,而且章程中也规定有优先购买权,这时候是不是就会很麻烦?试想,如果F不同意,根据章程,他可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这51%的股份。A公司如果与C公司对价低的话,就会让F公司获得;如果对价高导致F公司不能买的话,则A公司缴税可能会非常高。总之都是不容易继续操作的事情。有没有其他好的办法即达到A公司与C公司换股的目的,也能让A公司缴税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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