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625|回复: 4

关联方问题

[复制链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8-11 17:55:31 |阅读模式
发行人A一位高管从公司B于2018年9月辞职,于2019年7月入职发行人,而发行人A与公司B在2020年开始交易,报告期18-20,请问公司B需要作为关联方披露吗
发表于 2021-8-12 10: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一般不需要作为关联交易披露,披露任职经历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8-12 14:07:56
fushengbin 发表于 2021-8-12 10:07
这种情况一般不需要作为关联交易披露,披露任职经历就行。

请问为何不援引这一条: 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8-12 14: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关联方的定义,不是关联交易的定义。高管和A是关联方,但A和B之间的交易不能因此被定义为关联交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2 
发表于 2021-8-24 17: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主的问题出发:需介定B公司是否是发行人的关联方,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B公司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与B之间的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注意用词,关联方交易!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高管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该情形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关联法人是关联人(注意用词关联人而非关联方)的一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因此B公司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但是是发行人的关联人,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而非关联方交易。
回复 2 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8 12:32 , Processed in 0.221135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