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2022〕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50ETF期权主做市商在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20日期间的评价情况如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A;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深300ETF期权主做市商在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20日期间的评价情况如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A;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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