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封顶装修信托基金之 基本条件及操作程序 一、基本条件 1、资金类别:房地产装修合伙企业+信托管理基金 2、主体要求: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开发资质,项目位于直辖市、省会和副省级城市及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区域地级资质市项目(具体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南京、济南、重庆、青岛、大连、宁波、厦门、武汉、沈阳、成都、西安、长春、哈尔滨、长沙、福州、郑州、石家庄)或经济发达区域:(苏州、无锡、常州、珠海、中山、东莞) 3、地产类別:综合性商业地产、酒店、写字楼等地产项目 4、抵质押物:取得四证或五证的在建或封顶的装修工程项目所有权抵押+公司股权过户+剩余股权质押 5、抵质方式:所有权证他项权利登记、股权质押登记、修改公司章程 6、贷款期限:1-2年,可预约提前还款 7、贷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以上(包括劣后级资金) 8、抵 押 率: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9、年化成本:21-24% 10、资金用途:经托管银行监管、信托基金审批同意,不超过20%资金可用于还前期工程款等自由支配,不低于80%资金用于后期工程装修 11、还款来源:第一还款来源清晰、可控,能覆盖融资本息,有合理的资金归集计划 12、自有资金投入至少超过30%,融资方(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须低于50%。 13、装修工程由我司指定的装修公司承揽,具体做法由双方协商 14、融资方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法律纠纷,不存在负面新闻报导且内容属实的情况 15、其它信托认为有必要增加的担保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无限责任担保、信托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提供远期回购承诺等)。 三、操作程序 1、项目方提供用于初审的资料(有效、清晰的复印或扫描文件): 1)、贷款申请书:写明企业简介、项目概况、贷款要求、抵押物情况、还贷方案; 2)、项目方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章程、贷款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4)、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或预评估资料(可暂不盖印章); 5)、以Word文档形式提供完整的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立项申请报告,无需加盖公司印章; 6)、2011年度审计报告、2012年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7)、用数码相机多角度拍摄的,完整反映项目現场全貌及周边环境的照片,拍摄照片数量20张以上; 8)、需提供贷款担保的项目,提供担保公司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公司简介,2011年度审计报告、2012年最新一期财务报表。 2、资金方初审通过后,项目方与顾问方签署《融资顾问协议》; 3、资金方安排专人前往项目地实地考察,形成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4、资金方设计、确定融资方案,双方签署《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5、顾问方安排募集资金,并委托信托进行单一资金投资对应项目;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发放信托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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