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境外投资备案办理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通常的二种类型: 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ODI备案的申请流程 境外投资(ODI)备案涉及到商务部、发改委和外汇局三个部门。
发改委立项:向发改部门及委会部门申请项目,报送项目信息,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待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发证:商务部门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放外汇,外管局监管。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整个流程耗时将近2~3个月,办理成功后会得到两份分别由商务部和发改委颁发的证书:《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需要注意的是:ODI根据投资金额大小、行业、国家等因素,分为备案制和核准制。如果是涉及敏感行业,无论项目投资金额大小,一律提交商务部和发改委进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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