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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ynepolestar

[模拟出题] 融资融券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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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6 16: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不太认同,应属于6个月买入卖出违规交易,收益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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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8 14: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证券公司甲持有的融券专用账户持有乙上市公司2%股份,自营账户持有乙上市公司2%股份,本次因自然人丙融资交纳担保证券而导致新增乙上市公司股份1%,证券公司甲需要履行公告和披露义务;(错,证券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证券)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十一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二)证券公司通过其自营证券账户、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证券数量应当合并计算,证券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不计入其自有证券;



B. 证券公司甲持有的融券专用账户持有乙上市公司2%股份,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入乙上市公司2%股份,本次因自然人丙融资交纳担保证券而导致新增乙上市公司股份1%,证券公司甲需要履行公告和披露义务;(错,理由见上)
C. 自然人丙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3%,本次向证券公司融入3%上市公司甲的股份,需要履行公告和披露义务;(对,   (一)投资者通过其普通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证券数量应当合并计算;)
D. 自然人丙系上市公司乙的董事长,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3%,本次向证券公司融入3%上市公司乙的股份,其后6个月内自然人丙通过普通账户出售上市公司乙2%的股份;自然人丙上述出售股份行为所获收益应该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收回;(不好判断,因为第七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未直接或间接增加或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仅参与转融通业务在六个月内出借和收回证券的,原则上不适用短线交易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进行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E. 自然人丙系上市公司乙的董事长,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3%,本次向证券公司融出3%上市公司乙的股份,其后6个月内自然人丙通过普通账户再次购买上市公司乙1%的股份;自然人丙上述购买股份行为所获收益应该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收回;(不好判断,因为   第七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未直接或间接增加或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仅参与转融通业务在六个月内出借和收回证券的,原则上不适用短线交易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进行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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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8 14: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可能以前上市公司董监高和5%以上股东可以对本上市公司的股票融资融券,根据上交所的“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十一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第七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未直接或间接增加或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仅参与转融通业务在六个月内出借和收回证券的,原则上不适用短线交易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进行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不可以了,但是以前有的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的不算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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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1 13: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DE不对吧,因为董监高不许以自己公司股票进行融资融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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