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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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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09: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股权激励计划报备证监会的时候,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由中登公司出具的所有激励对象(现包括激励对象直系亲属)在董事会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知道证监会这样要求的主要目的是什么,那如果存在激励对象或其直系亲属在上述期间内买卖股票情形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影响整个激励对象本人或者股权激励项目吗?求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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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2-3 15: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看相关人员是否在敏感期内购买了本公司股票。一般只要证明是不在敏感期内的买卖,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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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8 18: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内部人员股票买卖从来都是敏感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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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6 11: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方面看是否有内幕交易,另一方面看是否有短线交易。
比如董监高及证代,前六个月有卖出公司股票的,
股权激励也属于买入,如此就会构成短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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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09: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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