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471|回复: 4

[商业银行投行业务] 解读《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4 09: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为转贴。共享。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

评分

参与人数 2金币 +5 收起 理由
蘑菇 + 3
flyingcathd + 2

查看全部评分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14 10: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倒是很不错的从司法解释的角度论证问题,赞一个~~~
在给一家公司提供法律意见的时候,有考虑过一种模式:个人借贷——债权让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4 11: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mofang 发表于 2013-1-14 10:21
倒是很不错的从司法解释的角度论证问题,赞一个~~~
在给一家公司提供法律意见的时候,有考虑过一种模式:个 ...

对,其实就是企业---个人---企业,从而实现企业--企业,不过我不确认这是否叫钻法律空子,会不会以实质性原则,而判定无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14 13: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StevenKong 发表于 2013-1-14 11:08
对,其实就是企业---个人---企业,从而实现企业--企业,不过我不确认这是否叫钻法律空子,会不会以实质性 ...

我觉得从诉讼的角度考虑,主要是举证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通过合同设计来完成融资,一般能够达到很好的效果;
其次,关于合同无效的判定,现在司法解释和实践是从宽认定,参考合同法52条和最高院的审判意见,我觉得企业间的借贷无效认定不太可能;即使被认为无效,也可以主张不当得利;
关于央行的90年代的规定,我觉得效力性要低于合同法,这种规范性文件是否还能适用尚待斟酌。
还有一点,如果利息约定不违反规定的话,应该能够主张的~~~
一点点想法,还请多多指教和建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4 14: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mofang 发表于 2013-1-14 13:37
我觉得从诉讼的角度考虑,主要是举证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通过合同设计来完成融资,一般能够达到很好的效果 ...

有道理。而且这还关系着一些担保公司拆借收入的认定问题。。。不过,现实中操作中就是感叹国家一个地方一个说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5 07:03 , Processed in 0.489776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