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luciferisapig

股权转让与土地增值税问题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12 
发表于 2013-1-19 15: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要看税务局及工商局的要求,是否要资产评估报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 09: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 14: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应当会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增值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1-21 17: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土地的持有人仍然是A公司,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但股权交易,当地工商局是否需要资产评估报告来评估股权,如需按评估值交易股权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其实土地增值部分已经需要缴税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1 17: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这个公司的资产主要是土地房屋,且无实际业务经营,那么100%股权转让按规定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如果这个公司也存在业务经营,那就不存在以股权转让规避土地增值税问题,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是这个判断是由税务部门自由裁量,不必主动去提这茬。税务部门查到了再补,只是一个潜在可能性的税点。

点评

但是这个判断是由税务部门自由裁量,不必主动去提这茬。税务部门查到了再补,只是一个潜在可能性的税点。这个观点我很同意!  发表于 2013-1-25 15: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2 01: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亮点在该通知的最后一句哦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题问答》的通知
文号:青地税函[2009]47号
发文日期:2009.4.17
......
股东将持有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亮点在该通知的最后一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25 09:3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权转让后,相当于A公司成了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了,相当于变相地转让资产,肯定会涉及到土地增值税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16 17:06 , Processed in 0.209405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