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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2 00: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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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龙的招股书第42页有误:
4、2002年上海锦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股份
2002年8月26日,股份公司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东变更的议案》,同意上海锦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25万股法人
股转让给上海锦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后,上海锦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公
司25万股法人股,上海锦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股份公司股份。
2002年9月27日,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皖经贸企改函[2002]701号文同意上海锦泰
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25万股股权无偿转让给上海锦泰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002年9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股[2002]第31号《安徽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证书》,对股份公司本次股东变更等情况予以确认。
是20万,而不是25万。在“(1)公司以未分配利润按10:1的比例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2,495,200股;
(2)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按10:1.5的比例向现有股东转增股本3,742,800股;”以后,才变成25万的。
材料作的不行啊。
公司产品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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