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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知识点] 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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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0 10: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规则出了一道陷进题: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A、净利润与上一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
B、净资产为负;
C、净利润为负;
D、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这个创业板规范文件里是没有净资产选项的,但很多朋友说创业板要选净资产为负这一选项,请列出依据的文件是那个??








发表于 2013-3-20 13: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CD。

因为A选项比较的对象应为上年同期,而不是上一期。
B选项只是适用于创业板的,主板、中小板不适用。
C选项正确。
D选项正确


《深交所上市规则》11.3.1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上交所上市规则》11.3.1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创业板上市规则》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与上年同期或者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业绩相比,出现盈亏性质的变化;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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