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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未出资部分的会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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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13: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个问题:合法出资的情况下,注册资本100万,实收资本30万,剩下的70万是不是应该挂应收账款? 如果不是的话应该怎么记账呢?
请各位赐教!
发表于 2013-3-23 17: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的,注册资本100万的,可以分次到资,一般是两年内认缴完,第一次出资可以是20%,所以才有,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实收资本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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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3 21: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aguo7212 发表于 2013-3-23 17:44
是这样的,注册资本100万的,可以分次到资,一般是两年内认缴完,第一次出资可以是20%,所以才有,营业执照 ...

这个其实很简单。
接楼上的例子,如果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只有30万元,记账只记30万元,并不是100万元,所以无所谓什么应收70万元。会计科目也是“实收资本”而不是“注册资本”啊!等待下次出资时,再记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70万元,贷:实收资本  70万元。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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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同意!  发表于 2013-3-24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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