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662|回复: 4

[模拟出题] 判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1 18: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发表于 2013-6-1 20: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对阿,持有到期投资的确认条件之一是持有人有条件和能力持有到期。本题发行人有权赎回,持有人肯定没有条件持有到期,除非该债务工具为重大价外工具,预计发行人不会行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23: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错的,对于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如发行方行驶赎回权,投资者仍可收回几乎所有初始净投资,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先锋币 +3 收起 理由
awei1005 + 5 + 3 --------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3 16: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错   是根据持有目的和投资意图来分类的   所有债的发行方都有提前破产清算的可能  是不是这个分类没存在的必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3 16: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混乱了,持有至到期不是以持有目的分类的吗?由赎回权,买的时候就没指望持有至到期,跟回收金额关系大么?那不是提减值用的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5 10:25 , Processed in 0.199885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