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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RQFII可以做询价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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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23: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RQFII可以做询价对象吗?
看有兄弟说可以,哪里有规定啊?实际呢?
发表于 2013-6-21 00: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问答上看,这次修订RQFII的投资限制基本取消了。我认为可以作为做/

这次,从新股改革培训会精神看,发行与承销的第2-3章要大改,删除和修订,询价对象也要改。因此考的可能性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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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1 00: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可以呢?
第二十六条  股票配售对象限于下列类别:
(一)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注意征求意见稿为:经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四)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五)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六)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
(七)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
(八)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
【注征求意见稿为: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批准的证券投资账户】
(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
(十)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需要备案)
(十一)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和自主推荐个人投资者的证券投资账户;【2012新增】
(十二)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
RQFII也是QFII的一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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