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楼主: hugh_hulei

如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将如何操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10 13: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所以只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就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办法执行吧。

点评

对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就必须上重组委。如果是现金且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就自己在家里开一个或两个会就完了。  发表于 2013-9-11 20: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9-10 16: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来做,需要报证监会,上重组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11 09: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用上报证监会,董事会过了就可以了

但是新发行的话,就要上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3 09: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法律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要上重组委,但根据保代培训内容,即便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如果达不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也无需上并购重组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24 11: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中涉及股票增发须经证监会审批,并购重组委员会只审批超过资产70%以上的资产重组方案。个人认为,应该不需要提交重组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8 14: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项目,要上重组委。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1年修订)第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审核下列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本规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二)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三)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9 11: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2013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
楼主如果是上市公司,找有意向的券商咨询咨询,涉及一些流程的调整,有些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8 10:53 , Processed in 0.209433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