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不知是那里抄的,仅供讨论,版权不是我的。
某上市公司A将于2011年3月选举独立董事,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有( ) A、自然人C B、自然人D C、张**,其在戊公司任部门经理。 D、李**,李**的弟弟(自然人B)持有A公司1.05%的股份。 E、辛**,辛**于2010年5月为A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F、王**,其持有庚公司90%的出资,庚公司持有A公司1.05%股份. 附:A公司股权结构图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甲公司 30% 2 乙公司 5% 3 自然人A 5% 4 丙公司 5% 5 丁公司 5% 6 戊公司 4.5% 7 己公司 3% 8 庚公司 1.05% 9 自然人B 1.05% 10 自然人C 0.70% 11 自然人D 0.70% 12 自然人E 0.70% 13 自然人F 0.70% 14 自然人G 0.70% 15 自然人F 0.70% 答:ABCEF A、自然人C【不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B、自然人D【不行,虽然未到1%,但是前十大自然人股东(要把自然人单拉出来看)】 C、张**,其在戊公司任部门经理。【不行,戊公司虽然持股不到5%,但是前五大法人股东(与B选项一样,法人股东也要单独拉出来排)】 D、李**,李**的弟弟(自然人B)持有A公司1.05%的股份。【可以。兄弟不算直系亲属。只对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任职的才将范围扩大至主要社会关系】 E、辛**,辛**于2010年5月为A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行。虽然按06年的《独立董事意见》是可以的,但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备案办法,就不行了。】 F、王**,其持有庚公司90%的出资,庚公司持有A公司1.05%股份. 【不行。间接超1%了】 《2011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如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十)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十一)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十二)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交所也是类似的。所以要以此为准,比独董那个更严格。
这里我疑惑的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和“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是指前十名自然股东呢还是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