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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115|回复: 4

[必考知识点]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可以公开发行证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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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1: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该可以吧,条文里面只是不能最近12个月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发表于 2013-11-15 11: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行,你再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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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5 1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skywalker66 发表于 2013-11-15 11:14
当然不行,你再找找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点评

第九条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一)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发表于 2013-11-1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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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5 11: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zhuybskr 发表于 2013-11-15 11:25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一)本次 ...

谢谢哈,确实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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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5 13: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那么不仔细,这种明显不行的也问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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