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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子有

[历年真题分析] 董、监、高任职一题(某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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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18: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BD如果是中小板的也不行。主板可以。下面的同学补充。
甲某2009年11月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则以下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是:
A、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创业板IPO,甲某任A公司监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1.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外,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
(三)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
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B、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甲某任A公司监事
C、2010年12月1日,A公司申请主板IPO,甲某任A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最近三年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证券交易所对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次数累计达到二次以上;
(六)本公司现任监事;
(七)本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D、2010年10月1日,A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甲某任A公司监事
E、2010年12月1日,A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激励草案,甲某任A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并纳入激励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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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22: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碰到这种题是不是要直接蒙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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