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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ukai1120

细分行业算不算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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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6: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业竞争必须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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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7 09: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到粗糙的定义,没看到具体的操作标准。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业竞争的界定
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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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16: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同业竞争本质上是防止通过共同的客户群进行利益输送,将挂牌主体的利润移给关联方。
举例来说,挂牌主体A和关联方B做的是相同的业务,存在共同客户C。那么实际控制人可以压低A的产品售价而抬高B的产品售价,导致A的毛利下降,B的毛利升高,从而将A的所有股东的利润转移到B公司,变为实际控制人的私产。而对共同客户C而言,采购总金额和数量是没有区别的,因此不存在障碍。
因此,个人认为对同业竞争的解释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1.挂牌主体和关联方历史上不存在共同客户——如果有,则进行利润率的比较,证明过去不存在输送,再进行资产剥离。
2.两者的客户群体不能互相渗透——如果可以,则签署承诺函;
3.在技术上两者难以复制,从而在未来形成同业竞争——同第二条,签署承诺函。

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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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4 21: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NLW 发表于 2014-1-24 17:07
印象中生物药品与化学类药品是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你们项目反馈意见过了?

已经清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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