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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职工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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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19: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权转让后,变为民营上市公司,要支付给职工身份置换补偿吗?
发表于 2014-3-3 08: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劳动关系来讲,不影响与职工劳动合同的话,就不需要。,
但国企改制中,有国企性质改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说法。看你这个行为怎么界定了。

期待更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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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 10: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职工身份转换是发生在国企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过程中发生的吧?目前已经是股份公司情况下都应当是劳动合同制了,不存在原来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员工身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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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3 10: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有操作过上市公司国有控股权转让案例的童鞋出来说下吧,是否走职代会程序,是否有转换补偿。

有律师认为国有公司变非国有公司也属国企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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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 16: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3楼正解,身份置换只发生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中,而且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也不用支付补偿,这个政策好像是阶段性的,早就不用了。
楼主问题的答案是,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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