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313|回复: 4

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4 13: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国有控股公司在其全资子公司之间转让资产/股权,是否必须评估?如不评估,可否按账面价值转让?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0-4 22: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应该有要求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4 22: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偿及有偿转让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转让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下的非整体性资产的,无须进行评估。但无偿转让的须经相关董事会对该转让事项作出有效决议。之后办理财政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有偿转让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转让占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的非整体性资产的,须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取得财政部或其授权委托的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0 02:0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评估的。
3楼说的源自于90年代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规定,该等规定实践中已被国务院国资委最近几年陆续颁布的相关规定所替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2 14: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4楼的,虽说那个办法颁布较早,但后来的法规并未对关于企业内部转让股权的作价再做出什么新的规定啊,也并未完全废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6 08:29 , Processed in 0.472274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