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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目前已实施ipo的施工企业是如何规范施工队挂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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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1 11: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教目前施工企业ipo时,其旗下的施工队挂靠行为是如何规范的?
有家施工企业想IPO ,但是有很多挂靠的施工队,想合法化,该怎么搞。求有过施工企业ipo经验的大拿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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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09: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挂靠施工队与该企业之间是否有股权关系,有就重组。没有就走专业分包。如果中标通知书严禁分包,那就只能重组了。成本可能不会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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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2 16: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yxykf 发表于 2014-7-22 09:45
挂靠施工队与该企业之间是否有股权关系,有就重组。没有就走专业分包。如果中标通知书严禁分包,那就只能重 ...

没有股权关系。目前的模式是向挂靠的施工队收取固定的管理费,施工队自负盈亏。
这样的,要规范只有重组一条路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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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2 16: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务外包,但要控制比例,有可能影响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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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16: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股权关系的话,重组是最为稳妥的。其他的各种方式都会有法律瑕疵。证监会在面对申报企业的时候,只看法律意见书。如果施工的中标通知书明确禁止分包的话,那劳务外包也是不可行的,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只能如实披露。否则一旦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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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8 09: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yxykf 发表于 2014-7-23 16:09
没有股权关系的话,重组是最为稳妥的。其他的各种方式都会有法律瑕疵。证监会在面对申报企业的时候,只看法 ...

        那个能详细讲讲这个重组是这么个样子的吗??对重组这块不是很了解。

       下面这个是个人的理解,请帮忙看看是否合规:
       企业仅需负责挂靠队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这个建委有文件看到需要纳入企业管理)的人事管理,其余的施工队人员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对项目自负盈亏,企业仅收取无风险的一部分管理费用。

        ps:还有个问题,就是上述这个模式里,是否企业仅需负责2个人人事管理就够了,还是另有规定要求,某些人员的人事管理也需要由企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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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8 11: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个人想法,供探讨:
1、既然是现在规范,那么首先要看之前的挂靠行为有没有违背合同和当地建委的要求;2、既然是施工企业,那么其主营产品的施工队伍必须是体内的,一是建筑企业的行业监管要求,二是证监会要求的资产完整性,这个意义上,如果挂靠的施工队占比大,那么就得纳入体内,包括项目经理和建筑工人;3、其余与主营产品关系不大的,可以以分包的方式进行,但前提是要与业务签署一个总承包合同,分包行为在总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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